剑阁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EPC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剑发改发[202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自筹等方式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剑阁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0]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剑阁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2.2 建设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传染病综合大楼及医疗设施设备,地上建筑面积15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3900m2,并配套建设相应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站、生活垃圾站及道路、绿化、围墙附属工程等。
2.4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自筹等方式解决。
2.5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3.1.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2家及以上。联合体由两家组成时,应为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联合体由三家组成时,应为施工单位、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20年 9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上发布。
招标人: 剑阁县人民医院
地 址:剑阁县剑门大道
联系人: 张先生(13981233049)
母先生(13881211683)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联 系 人: 曾女士
电 话: 028-85052258
传 真: /
2020 年 9 月 15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4009280095 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