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遗 书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和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环保设备制造、安装的生产商;代理商需取得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特明确此要求为“投标人经营范围具有环保设备制造、安装”经营许可即可。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电子证书”该评审因素意在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材料不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效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即可。
招标人: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