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昭化区2019年元柳小流域项目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昭化区2019年元柳小流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变更为:8.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报价”增加:“4.招标文件报价函填写要求。招标文件报价函的数值应机打,不得手写,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8.13 |
其它要求 |
投标人应自行承诺,若未按照《广元市工程建设项目预选承包商储备库招标入库企业办公场所设置指导意见》(广发改【2017】557号)等规定落实办公场所的,自愿放弃中标,并接受相关处理。 |
招标人:广元市昭化区泓源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