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摆宴坝嘉陵江大桥工程(防船撞设施)施工
补遗书(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一个江河上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防撞设施业绩的需附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变更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一个江河上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得3分;具有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的加1分。(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防撞设施业绩的需附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本项最多得4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的得3分,具有作为项目总工负责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的加1分。(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防撞设施业绩的需附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4) |
其他 |
业绩 |
6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业绩要求的得4分,每增加一项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合同不能体现防撞设施业绩的需附业主证明材料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
变更为:
2.2.4(2)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得3分;具有作为项目经理负责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的加1分。(业绩证明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 本项最多得4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的得3分,具有作为项目总工负责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的加1分。(业绩证明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 本项最多得4分。 |
||
2.2.4(4) |
其他 |
业绩 |
6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中业绩要求的得4分,每增加一项大桥及以上技术等级桥梁防撞设施施工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为准) |
3、本项目业绩认定以此补遗书为准。
4、其他事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