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川朝天游0001号”废旧船舶处置

【信息日期:2019-01-1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标的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川朝天游0001号”废旧船舶处置
项目编号: GR2018SC1001492 挂牌价格(万元): 2.1
首次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18-09-18
挂牌截止日期: 2018-10-26
资产概况: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

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元市朝天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主管集团部门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明月大道旅游局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莎
注册资本(万元) 15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娱乐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8126735351305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单位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文件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华雄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8-07-26
评估基准日 2018-05-23
评估报告文号 川华雄评[2018]22号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 2.073
账面净值(如没有,需提供账面原值)(万元) 0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标的成交金额的3%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省农付信用社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30440120000000825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0.5万元(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缴纳截止日以公告到期日当日16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广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省农付信用社广元市利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30440120000000825

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重大事项披露

、本次处置标的为广元市朝天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川朝天游0001号”废旧船舶(按现状残值转让),具体参考川华雄评[2018]22号资产评估报告。

、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勘标的物,请事前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联系,经交易所确认后,凭交易所通知前往现场查勘。无交易所通知的,转让方将拒绝查勘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勘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意向受让方凭《标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本次交易按标的现状转让,转让标的实物资产限定于《评估报告书》中纳入评估的部分,转受双方以四川华雄资产评估事务所(川华雄评[2018]22号)评估报告为准进行现场交割。

、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需与转让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于合同、协议生效,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向转让方交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割。双方现场移交标的,从移交之日起,标的物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于交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拆除、搬运、清场工作。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过程中,不得对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拆除和损坏。受让方完成全部资产拆除、搬迁、清场工作,且无重大安全事故,并由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已收取受让方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方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担转让标的拆除、装卸、运输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费用、环境保护费、清场费用、运输费用等),因施工对转让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负担。

、受让方拆除标的时,应当按照标的所在地相关安全、环保要求进行,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上述资产需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受让方应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拆除上述资产需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资格的,受让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公司依法拆迁。否则,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受让方在拆除、搬迁、清场工作中,如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转让废旧船舶内可能存有相关危险化学品,受让方在对转让标的进行拆除、搬迁、运输之前,须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

、本次转让标的不可进行爆破拆除,并在整个拆除过程中受让方应保证周围环境和建筑完好。如有损坏,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转让方有权在受让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抵扣后,若履约保证金少于约定金额的,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补足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足。否则,受让方应按应补足金额日3‰的标准向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标的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本次标的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含西南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十二、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产权交易合同》。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0.5
交纳截止时间 2018-09-30 16:00:00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评估报告 下载
产权交易合同(范本) 下载
环保协议.pdf 下载
资产情况表(0001号).pdf 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蒲阳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5283904590
项目报名联系: 蒲阳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5283904590
交易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