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嘉陵江四桥维修加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至 2018 年现修改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5年至 2017年.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条履约担保其中:不可竞争费6.36元(包含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等)现修改为:不可竞争费6.36万元(包含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等)
4、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6.1条(3)主材材料价格调整(钢材、水泥、混凝土)超过±5%可以调整。调价依据可参考“广元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表”。现修改为:建设期内的主要材料单价的调整: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准,若施工期内钢材、水泥价格波动超出招标控制价±5%时,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规定处理。可调材料按施工招标文件发布日期当月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元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为调价标准。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6.1条☑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16.1.1 或第 16.1.2 项 约定的原则处理;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主材材料价格调整(钢材 、水泥、混凝土)超过±5%可以调整, 调价依据可参考“广元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表”。现修改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16.1.1 或第 16.1.2 项 约定的原则处理;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建设期内的主要材料单价的调整: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准,若施工期内钢材、水泥价格波动超出招标控制价±5%时,按施工招标文件发布日期当月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广元市交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为调价标准。
6、投标保证金截止日不变。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变。
招标人: 广元宏明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