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0】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及其它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下寺院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传染病综合大楼及医疗设施设备,地上建筑面积15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3900m2,并配套建设相应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站、生活垃圾站及道路、绿化、围墙附属工程等
2.3服务周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监理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9 月 16 日至 2020年 9 月 22日23:59时(北京
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 C 区
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剑阁县人民医院
地 址: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5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13981233049,母先生13881211683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28-85052258
传 真:/
2020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