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旺发改〔2018〕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旺苍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18〕3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旺苍县嘉川镇。
2.2 供货内容:见设备材料清单 。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设备材料清单上列出的全部货物和安装调试。
2.5 标段划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环保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技术服务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和试验设备制造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2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完成1个污水处理设备供货的类似业绩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6 月 27 日至2019 年 7 月 1 日 23 时59分(见附件 旺苍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7 月 1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旺苍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地址:旺苍县兴旺大道121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9-4203021 传真:0839-4203021 |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9号王府井商厦C座11楼B2号 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028-86700115 传真: 028-867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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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 月 26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4009280095 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