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鹤龄小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由 剑阁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18】25号(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鹤龄小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2017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地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鹤龄小学校。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8】2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远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剑阁县鹤龄场镇。
2.2建设规模:一期工程项目:新建小学教学楼、附属幼儿园综合楼4000平方米、新建操场7000平方米、维修改建教学楼4000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及相关附属工程等;二期工程项目:在原新建附属幼儿园综合楼基础上加层1500平方米、设施设备购置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500万元;2017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地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
2.4服务周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预选承包商储备库”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5日 9 时_30_分(自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日起不少于15日)。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鹤龄小学校 地址:剑阁县鹤龄场镇 联系人:王思江 电话:13550963407 传真:08396520789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远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达晶座B10楼19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9-3355199 传真: / |
2018 年 10月 10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872;技术咨询联系电话4009280095 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