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施工一标段[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18-08-0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剑发改发【201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17】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元山镇嘉家湾。

2.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185.46m2,建筑高度16.50米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省棚改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

2.4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作内

2.6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嘉家湾)

施工二标段:剑阁县乡镇道班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谌家湾)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并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储备库 ”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87日至20188172359,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82909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

    址:剑阁县普安镇青剑路11

联 系 人:陈女士

    话:18981232179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201 号 9 楼 901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0839-2879124

    真:/

                                                                                             20180806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266

附件下载:
嘉家湾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