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艺术楼及校园改造提升
建设项目(一期新建艺术楼)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艺术楼及校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新建艺术楼)监理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 以 剑发改发【2018】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期新建艺术楼:县教育局从2018年扩大高中办学项目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地方配套及其他资金500万元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发改【2017】295号)要求,现对该项目的 监 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18】3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校园内
2.2建设规模: 一期:新建艺术楼,建筑面积4620㎡、附属工程及设施设备购置等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 一期新建艺术楼:县教育局从2018年扩大高中办学项目经费中安排500万元;地方配套及其他资金500万元;
2.4服务周期: 施工期+缺陷责任期 。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质;近三年已完成0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为XXXX 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必须为进入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选承包商库 ”的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在进入项目抽取环节时只抽牵头人作为中标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gy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3 日 9 时 3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学士街20号
联 系 人: 628317
电 话: 0839-6711552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0839- 3262009
传 真:
年 月 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