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
有关招标单位、投标企业: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已上线运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保证电子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便捷性,新系统上线需要各方主体使用国家认可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自愿办理。现就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线下办理指南(新办、续费、补办、变更、密码重置)
线下办理,用户需携带相关办理资料(非个人用户线下办理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广元市万源新区玉潭路50号广元市政务中心C区3楼大厅B区1楼B13号窗口提交资料即可现场办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09:00-12:00;13.30-17:00)周五工作时间:(09:00-12.00;13.30-15.30)
咨询电话:邹老师 张老师:0839-5572266(现场);025-66085508(总部)
1.1线下办理需提供的资料:
证书类型 | 所需资料 | 备注 |
单位 证书及签章 |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 上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在签章采集处盖章或签名,盖章及签名须真实、清晰。 |
2.业务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复印件盖章 | ||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盖章 | ||
个人 证书及签章 |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业务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复印件 |
二、线上办理指南
线上办理,用户可注册账号登录翔晟在线业务办理平台,线上提供办理资料完成支付,若资料准确无误审核人员将在1至3个工作日审核订单并邮寄!https://www.share-sun.com/xsapplyv2/business/login.aspx?unitname=guangyuan
三、服务内容及费用
产品 | 服务 | 内容 | 费用 | |
CA证书 | 数字证书 | 企业(机构)证书 | 证书开户(一次性费用) | 60 元/个(含介质费) |
年服务费 | 200 元/年/个 | |||
证书补办 | 100 元/次 | |||
个人证书 | 证书开户(一次性费用) | 60元/个(含介质费) | ||
年服务费 | 100元/年/个 | |||
证书补办 | 100元/次 | |||
电子签章 | 年服务费 | 100元/年/个 | ||
四、翔晟信息四川全省服务网点联系表
区域 | 驻点人员 | 咨询电话 | 地址 |
成都市 (含成都农村产权) | 孙老师 李老师 | 19130854367 19950211874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华润广场B座2608 |
成都市 | 王老师 | 19980757857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808 |
绵阳市 | 窦老师 | 18011103404 | 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
眉山市 (含眉山国投) | 李老师 吴老师 | 028-38169393 18884233684 19950150581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 |
南充市 | 吴老师 | 17790519904 |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政务中心5楼CA办理室 |
广安市 | 刘老师 杨老师 | 0826-2390650 13183915337 18608267960 | 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13幢B栋一楼大厅 |
广元市 | 邹老师 张老师 | 0839-5572266 | 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政务中心B区一楼B13窗口或者政务中心C区3楼大厅CA办理处 |
内江市 (含内江阳光采购) | 周老师 | 15281173419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交易中心大厅 |
凉山州 | 阿西老师 | 18281660737 | 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马水河1号一楼大厅 |
遂宁市 | 任老师 | 0825-2988261 | 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民中心三号花瓣三楼 |
雅安市 | 高老师 | 18188443074 | 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雨城区先锋路30号) |
自贡市 | 王老师 | 0813-8213070 | 自贡市丹桂大街777号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 CA办理室 |
甘孜州 | 史老师 | 18990469659 | 康定市新天地二区 |
泸州市 | 翁老师 | 0830-3100611 18380474997 | 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总部基地E栋4层翔晟窗口 |
注;以上服务点均可办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CA及政府采购一体化CA
总部值班电话:025-660855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8:00
准备材料如下,请打印携带。
“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业务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公共资源电子化系统 项目 | |||
办理业务 | □新办 □补办 □变更 | □数字证书 □电子签章 | ||
申请主体 | □企业用户 □个人用户 | 收发票电子邮箱 | ||
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
个人信息 (法人锁、造价锁、专家锁申请填写) | 造价/专家(其他)姓名 | 造价师/评标专家(其他)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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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手机号码 | ||||
经办人姓名 | 经办人手机号码 | |||
价格标准 | □企业锁新办360元/年 □个人锁新办260元/年 □补办100元/个 □变更 □企业锁延期300元/年 □个人锁延期200元/年 □ 本单位/本人确认已知悉以上业务价格 | |||
授权委托 | 本单位/本人授权(姓名: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为合法代理人,前去办理CA证书与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办理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资料全部真实、无误、合法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公章) | |||
签章采集表(盖在下方,请勿重叠压线) | 企业公章 法人印章/造价师章 法人/个人签字 | |||
总部咨询电话:025-66085508 发票为数电发票,默认为办锁单位的抬头和税号,有其他要求请事先告知,谢谢!
法人授权委托及诚信承诺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委托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一、授权内容:
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前来办理:
授权事项 | 授权内容 |
办理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主体库”)信息审核 | □新增入库 □资料变更 |
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新办 □变更 □年审 □补发 个主锁 个副锁 |
代理人办理的上述事宜我均予以承认,特此委托。
代理人无转委权。
二、法定代表人承诺:
(一)我方自愿加入主体库,并知晓该项服务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介质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并收取相关费用。
(二)我方承诺在办理授权事宜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无误、合法的。
(三)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自愿将我方由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提交至主体库,并允许在与之互联互通的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对外发布。具体承诺如下:
(1)我方对所提交的单位、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资质和资格、业绩、信誉、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方主体库提交的相关信息可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评审等交易环节运用和公示;
(3)同意公示我方主体库提交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其无误、合法,如有问题自愿接受招标人或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我方在参加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到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保证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良好秩序,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四)我方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主体库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五)我方承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内容,并向我方相关人员作了宣传教育,不将我方或个人资质证明材料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
若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行为曝光,自愿退出所有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正在进行的项目交易、失去交易资格,承担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自然人)名称(盖章):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服 务 协 议
尊敬的用户:
为了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安全性和时效性,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您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遵循自愿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特制定本服务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用户向本公司申请办理的电子认证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用于标识机构在电子(网络)招投标过程中的机构身份,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并使用于授权和合法目的,不包括涉及违反国家法律、行业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的用途。
本公司提供用户所申请业务内容的相关产品及技术服务,并收取产品及技术服务费用,具体以《申请表》中客户勾选及填写内容为准。
二、责任和义务
(一)用户在本公司各受理点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时,应遵照各办理点的办理流程;
(二)用户在提供资料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签发证书错误,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三)用户应妥善保存登录密码,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造成一切损失由用户承担;
(四)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用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本公司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
(五)根据《电子签名法》针对数字证书的要求,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即一个数字证书对应一个电子签章。原则上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的手写签名或印章要分开办理。如果用户自愿将法人的手写签名或印章放到单位锁里,不单独办理法人的数字证书,因此造成的法律纠纷或一切损失由用户承担。
四、有关免责
(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将执行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设备故障、网络中断等客观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将为用户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用户自愿将法人的手写签名或印章和单位公章放到单位锁里,仅办理单位数字证书,因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和一切损失由用户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证书吊销条款
用户有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有权直接吊销已签发的数字证书,且用户无权提出任何异议及赔偿:
(一)证书申请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二)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
(三)违反国家法律或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数字证书的;
(四)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五)不履行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责任的。
六、附则
(一)本协议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注册机构权利、义务时,请关注http://www.share-sun.com.cn/ (翔晟公司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用户签署本协议,视同用户自愿接受本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及相关电子招投标服务,知悉《申请表》中相关产品及服务费用,用户应当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客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即时生效。
申请人(签字):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