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按照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的函(广住建函〔2020〕39号)要求,我们已及时对电子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完善。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修订内容、执行时间等通如下:
一、范本修订内容
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进行修订。
(一)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履约担保”第(2)(3)项进行修订。
(二)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条“建设资金拨付”增加内容。
(三)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合同备案”进行删除。
(四)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10.20条“是否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
(五)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10.21条“是否提供建设工程质量保证”。
(六)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10.20条“其他要求”顺延为10.22条。
(七)对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条“投标报价(含)成本评审”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见附件范本。
二、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范本执行时间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范本将于2020年3月9日上线,即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均按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二)对于已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系统注册但未发布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即日使用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范本;
(三)对于已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系统注册且已发布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建议发布答疑澄清文件,使用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范本;
三、有关联系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 0839-5572277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0839-5572266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