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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打造“一网三平台”“六个一”模式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案例

【信息日期:2019-02-15】【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转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编者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增强,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和方式也在不断调整。为解决当前政府配置资源中存在市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大幅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2016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资源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75号),明确了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对推动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文件印发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改革探索,在一些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总结各地区在实践中的经验做法,编辑形成《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案例汇编》。现陆续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案例之九

云南省打造“一网三平台”“六个一”模式

1000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电子化交易

云南省通过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一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三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再造流程、精简环节,构建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形成了“一张网全覆盖、一套制度规范、一库专家共享、一省数据汇聚、一本证书通用、一个系统监控”的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云南模式”。2018111月,全省90.65%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全过程电子化交易,中标(成交)金额约2669.19亿元。

一、夯实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基础保障,建立全省统一的制度标准体系

(一)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4类平台整合基础上,增加了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司法或行政机关罚没财物处置2类交易类型,形成了全省统一的6大类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

(二)全面清理阻碍市场统一规范运行的制度规定。全省范围内全面清理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其中重点清理了部分州市自行设置的具有“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条款,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奠定基础。省级所涉及的65件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废止2件、修改7件;各州市所涉及的417件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后,废止77件、修改95件。

(三)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颁布实施《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公开事项涵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过程。

(四)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标准。为解决各地交易程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统一的问题,针对线下交易和线上电子化交易的差异,制定了6大类交易的电子交易实施细则、5项规范专家库和远程异地评标管理的制度规定,梳理完善各类电子交易文件标准范本42件,修订交易流程11类,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及各类招标文件文本、格式、要素实现了统一规范,为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筑牢了制度框架。

二、打造全省统一“一网三平台”,全面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

为解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滞后、电子化水平低的问题,采取省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部署的模式,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有效避免了各地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一网三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后,形成了“六个一”的“云南模式”,“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的新格局在全省范围基本形成,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大幅提升。

(一)一张网全覆盖。“一张网”全面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各专业、各领域和省、州市、县三级,交易范围涵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国有产权、药品和耗材、罚没物资等6大类交易,有效避免了各地重复建设、标准不一,全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同步实现全过程电子化交易。

(二)一套制度规范。在全面清理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及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取消平台服务收费的基础上,以保障电子交易平台运行为重点,制定全省分类统一的电子交易实施细则、电子交易文件标准范本、电子评标评审办法、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等,规范了交易流程,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效提速。

(三)一库专家共享。建成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在全省范围内“一库”管理、共享共用。建成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实行“双随机”常态化(即各地评标专家通过统一专家库随机抽取、各级平台评标场所根据专家所在地随机智能调配),实现全省专家、场所及监管环境等资源有效利用,最大程度解决了市县两级专家资源分布不均、种类不全、易被操控等问题,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

(四)一省数据汇聚。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汇聚和公开,实现全省交易信息“一网发布、一网通查”,并与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审批、行业监管、信用管理等平台实现数据交互共享,有效打破了“信息孤岛”。

(五)一本证书通用。数字证书实行“一地注册、全省通用”,交易主体只需在全省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一次企业信息、办理一张数字证书,即可在全省各地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效打破地域限制,市场主体办事便捷度有效提升,减负成效明显。

(六)一个系统监控。按照“网上全留痕、异常有预警、责任可追溯”的要求,建成行政监督平台,畅通了监管、监察、审计等部门电子监管渠道,以交易流程为主线,对交易活动实行全流程监控、预警,构建了“纵向层层有监督、横向处处有制约”的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深度分析运用,创新监管方式,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决策能力有效加强。

三、依托“一网三平台”,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为最大程度增加交易便利性,云南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交易过程畅通无阻。

(一)全面取消平台涉企收费。开展各级平台涉企收费清理,全面取消各级平台综合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一切涉企收费。同时,交易过程实现网络化、无纸化,节约了市场主体的纸质文件制作成本和交通、人力成本。

(二)推进平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围绕平台服务事项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全面推行办事服务“不见面”,交易各环节实现网上提交、网上核验、网上办理,显著提高办事效率。将限时办结制与网上预警相结合,项目进场后,按法定最短时限一次排定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及开标时间,并进行自动提示、预警,以时间、责任倒逼项目进度,推动项目在最短时限内完成交易。

(三)精简市场主体办事材料。通过互联共享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信息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出让人、投标人、竞买人等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开展资料对比复用,实现所有材料“一次提交、长期使用”,取消需重复提交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资料51种。

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