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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四措施规范交易行为

【信息日期:2019-06-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是完善电子评标系统主动协调平台建设单位根据市发改委“295”号文件规定完善评标系统相关功能,促使平台满足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需要。同时,积极主动函请市发改委协调住建、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限时编制符合“295”号文件的招标文件范本,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网上招标。

二是严格履行交易现场监督管理职责。市中心建立了交易现场巡查制度,现场监督科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现场进行巡查,做好监督记录,对重点项目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解决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切实维护招投标现场秩序。

三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资料保存管理。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资料保存管理办法》,明确由交易评审科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束至公示期满前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并明确了相关资料查阅审批程序。

四是规范评标专家餐费支出。制定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用餐管理办法》,专家用餐实行清单管理,每个项目的餐费支出须附用餐清单,清单内容包括项目编号、用餐人员姓名和人数、用餐时间、用餐总金额,实行就餐人员清单签字。(交易受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