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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再添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信息日期:2018-12-2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近日,为进一步响应国家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中心充分发挥政策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中心组织认真学习《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精神,研究落实相关政策;二是认真组织梳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非招标文件编制中是否充分体现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质性要求;三是针对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6%——10%的扣除,给予6%的价格扣除不充分问题,市中心立即对采购文件作出调整,将6%调整为10%。(交易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