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理清职责。将工程建设电子备案项目投标文件(光盘)导入开评标系统工作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解决代行权力越规问题。
二是规范管理。中心规定各项目现场监督、项目业主、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应挂牌上岗,解决责任不清问题。
三是建立巡察机制。中心现场监督科不定时进行现场巡察, 提醒开评标现场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解决执法依规不严问题。
四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由中心现场监督科将开评标现场管理各相关环节履职情况定期向市发改等主管部门反馈情况,由市发改等部门对其进行通报处理,解决履职不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