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苍溪县九盘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正在报名]

【信息日期:2026-07-0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苍溪县九盘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元市苍溪县九盘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苍溪县九盘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苍发改投资[2025]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苍发改投资[2025]3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苍溪县元坝镇

2.2、建设规模:实施元坝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程,新建2处人工湿地,面积分别为1600平方米和400平方米;新建生态缓冲带面积87712平方米;新建生态沟渠2618米;水体生态系统修复种植沉水植物750平方米,挺水植物375平方米。

2.3、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3058.46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

2.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7  03  00  00 分至 2026  07  23 09  30 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07  23 09  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39-5231975   

8. 联系方式

人: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111号  

   编:    /     

人: 王老师(异议受理)

   话: 0839-5587000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238号

   编:    /    

人: 费先生(异议受理) 

项目负责人费茂城

   话:028-84163545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070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7/02 08:49:54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