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剑阁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3-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项目(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遗04

 

各潜在投标人:

 

1、因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2.2.4条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的通知的规定相冲突。

2.2.45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人员配备

设计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设计单位提供): 1、设计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 3 分。

2、结构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3分,本项满分3分。

 施工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施工单位提供):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B 证得3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专业)证书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且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省外企业投标人在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四川省住建厅官网最新截图);人员注册证书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注册查询页截图,人员注册证书上已体现注册单位和注册有效期的除外。

特将2.2.45)更正为:

2.2.45

其他因

素评分

标准

人员配备

设计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设计单位提供): 1、设计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结构负责人(1 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3分,本项满分3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3分,本项满分3分。

 施工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施工单位提供):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得3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专业)证书得3分。

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且是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不变。

 

人: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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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