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广元市昭化区中医医院精神病区改造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7-0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昭化区中医医院精神病区改造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 建设规模:将区中医医院精神科整体搬迁至卫生服务中心,由区中医医院统一管理。按照二级精神病专院设置标准,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2000㎡工(娱)疗法场地、购置相关医疗设施设备等。

变更为:

2.2建设规模:将区中医医院精神科整体搬迁至卫生服务中心,由区中医医院统一管理。按照二级精神病专院设置标准,改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2000㎡工(娱)疗法场地。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符合该项目分包要求的相关资质。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变更为: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劳务分包。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变更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等禁止分包的部分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建筑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劳务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按建筑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

四、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元市昭化区中医医院

2026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