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兴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竞价销售
交易会公告
(2026第550场)
受青川县兴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容重/(g/L)≥ | 不完善粒/%≤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面筋吸水量%≥ | 入库能力(吨/天) |
26lc751 | 青川县兴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木鱼库区 | 7 | 国内 | 2026 | 小麦 | 3级及以上 | 2000 | 750 | 7.00% | 1 | 12.5 | 正常 | 190 | 200吨左右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采购2026年产新小麦(净粮),卖方对原粮产地(需同一产地)和生产年份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2026年新粮产新证明并盖章。严禁掺杂陈粮,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行为,买方拒收并收取履约保证金;卖方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第三方的检测报告需于发货前提供给买方,拒收红小麦。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 1351-2023《小麦》三级及以上的质量控制指标、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毒素菌限量》、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 T(略)-2006》《小麦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容重≥750g/L,不完善粒%≤7.0%;水分≤12.5%,水分超过12.5%的按照超0.1%扣0.12%扣量接收,水分超过13.5%的买方予以拒收。杂质≤1.0%,超过1.0%的按照超0.1%扣0.12%扣量接收,超过2%拒收。不完善粒≤7.0%,超过标准拒收;重金属镉含量(镉≤0.08mg/kg),超过标准拒收;铅含量≤0.19mg/kg,超过标准拒收;呕吐毒素≤800ug/kg,超过标准拒收;玉米赤霉烯酮≤50ug/kg,超过标准拒收。面筋吸水量≥190%、品尝评分值≥70分。色泽气味异常拒收,新陈混装拒收,虫粮拒收。农药残留:按川粮函〔2021〕91号文件执行。
2.包装要求: 散装 。
3.入库费:30元/吨由竞得方承担,入库完成后全额支付给买方。
4.入库条件:入库地点为青川县兴和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竹园库7号仓;过磅能力80吨,日入库能力200吨左右。
5.交货期限:2026年07月10日前完成入库。
6.结算方式:买方于2026年06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初检合格后按入库进度先结算80%货款,剩余20%货款待该批小麦完成全部入粮油质量监测站(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由供货方提供全额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如经质量验收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7.其他要求: (1)验质方式:实行双验质方式。即逐车进行抽检,验质合格后进行收货,如发现不符合采购质量要求的及时进行拒收;全部入库完成后,最终质量 粮油质量监测站(或有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抽取整仓综合样品检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质量指标、卫生和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 (略) 理,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供方须于10天内补足质量合格的2026年产新小麦。检验结果(检验报告)符合采购方质量要求,本次采购完成。(2)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采购方库内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供货方可派人监秤。
联系人:刘天武,联系电话: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挂牌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自2026年4月17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30-16:00,直至标的成交或下架。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86739641(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号:203519999001000009875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都市分行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他约定事项:买卖双方均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粮食流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虚假购销、违规轮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发生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本条约定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违约金及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最新的《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