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旺苍嘉川化工园区产业集聚配套建设项目(一批次)施工[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6-01-2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旺苍嘉川化工园区产业集聚配套建设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书(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本工程全部完工后计量。

现变更为: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现变更为: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量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经监理、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的80%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旺苍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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